农历四月八是苗族传统节日,5月19日,清镇市红枫湖镇,苗族群众身着盛装,齐聚一堂,载歌载舞欢庆“四月八”。本届清镇市苗族“四月八”节庆活动由清镇市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清镇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;中共清镇市委宣传部、中共清镇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、清镇市民族宗教事务局、中共红枫湖镇党委、红枫湖镇人民政府、清镇市苗学会承办;贵州云梦置业有限公司(云梦小镇)、清镇市文化馆协办。
在四月八这一天,苗族女子身着青色或黑色绣花“盛装”,上面缀满银饰,下着百褶短裙,男子吹响芦笙、箫笛,跳着苗家舞蹈,组成表演队伍,引来周围群众纷纷驻足拍照。在一片欢腾的鞭炮礼花声中,清镇市委常委、中共清镇市委统战部部长倪治军致辞。随后,在隆重的祭祀仪式结束后,清镇市委常委 ,市委宣传部部长蒋静宣布活动开幕。
随后,开始了“四月八”群众文化歌舞表演,欢快的芦笙舞蹈、月琴舞、传统舞龙,悠扬的苗族古歌、山歌对唱,独特的民族服饰走秀将现场氛围推向高潮,赢得现场村民阵阵喝彩。

贵州省苗学会副会长、贵州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彭学艳在开幕式讲话中表示:对于苗族文化的保护我们必须怀有敬畏之心。我们高度珍视、保存、守护民族文化,因为它为我们的文化创造提供一种深厚的民族文化根基,丰富多样的传统文化资源,是今天文化进军出发的基地。我们既是民族文化的守护者,又是它的积极传承者和发展者。一是接过传统的薪火,让其代代相继、传之久远;二是在中华文化史上打上我们时代的创造印记,谱写属于当代人的新篇章。这是我们承担的双重历史使命。
据了解,2011年苗族“四月八”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“四月八”是由纪念苗族英雄亚鲁发展而来,源于祭天地、祭祖先、祭英雄、祭神灵的祭祀活动,清镇市苗族同胞们通过载歌载舞的方式发扬传承民族文化、增进民族团结、共享节日的喜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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