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苗族网讯 为切实做好全乡预防早婚早育和控挫保学工作,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、家庭观和生育观,有效杜绝早婚辍学、未婚先育、违法生育等现象。11月13日晚,兴隆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《婚姻法》《婚姻登记条例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贵州省大扶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
会议对部分章节做了重要解读,并对我乡预防早婚早育和控辍保学工作作了安排:一是全乡干部职工要加强对《婚姻法》《婚姻登记条例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贵州省大扶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悟,做到学以致用,各帮扶干部必须在走访的时候向群众做好宣传;二是教管中心要通知好各学校利用班会课开展好《婚姻法》《婚姻登记条例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贵州省大扶贫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,讲解辍学的危害性;三是司法所、宣传办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并利用“醉美苗乡·多彩兴隆”微信公众平台和各村(社区)广播,转发和播放《婚姻法》《婚姻登记条例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《贵州省大扶贫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知识,引导群众学法用法,倡导文明新风,让广大群众知晓早婚早育和辍学的危害性,有效杜绝早婚辍学、未婚先育、违法生育等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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